离婚时14岁孩子抚养费的计算,一般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子女抚养费的计算依据具有综合性。子女的实际需要是首要考虑因素,这包括孩子的日常生活开销,如饮食、穿着、交通等费用,也涵盖教育费用,像学费、书本费、课外辅导费等,以及医疗费用,例如日常看病买药、重大疾病的治疗费用等。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也至关重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一方,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这里的月总收入,是指其一个月所获得的工资、奖金、津贴等所有收入的总和。如果需要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例如,一方月收入为10000元,那么一个孩子的抚养费大致在2000-3000元之间。
无固定收入的情况,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比如从事自由职业,年收入不稳定,就可以参考其所在行业的平均收入水平来计算抚养费。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同样不可忽视。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生活成本也有很大不同。在经济发达地区,物价较高,孩子的各项生活开销也会相应增加,抚养费的数额通常会比经济欠发达地区要高。
抚养费的给付方式一般有定期给付和一次性给付两种。定期给付可以按月、按季度或按年支付,这种方式较为常见,能适应大多数人的收入情况。一次性给付则适用于有条件的当事人,但这种方式需要谨慎使用,要充分考虑各种因素,确保抚养费能真正用于孩子的成长。抚养费并非一成不变。随着孩子年龄的增长、实际需要的变化以及物价的波动等,当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或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等情况发生时,子女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