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假借离婚逃避债务不涉及刑事犯罪,不会被判刑,属于民事纠纷范畴。但如果在这个过程中存在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等符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等犯罪情形的,则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面临判刑处罚。

在实践中,很多人会通过离婚协议等方式,将财产转移给一方,而让另一方承担债务,以此来逃避对外的债务。从民事角度来看,这种行为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依然可以向夫妻双方主张债权。即使夫妻双方通过离婚协议对财产和债务进行了分割,该协议也只对夫妻双方具有约束力,不能对抗善意债权人。例如,夫妻共同欠下了一笔债务,为了逃避还款,双方办理离婚手续,约定所有财产归一方,债务归另一方,但该另一方名下并无财产可供执行。此时,债权人仍然可以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债务。

如果在逃避债务过程中触犯刑法,则会面临刑事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即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比如,在法院已经判决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债务后,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故意转移、隐匿财产,导致判决无法执行,且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就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如果在诉讼过程中,为了逃避债务,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也可能会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受到刑事处罚。假借离婚逃避债务本身一般不判刑,但相关违法行为达到犯罪标准时,就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假借离婚逃避债务怎么判刑(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