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业秘密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赔偿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义务主要涉及停止侵权行为、返还或销毁商业秘密载体、消除侵权影响等。具体责任需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后果及法律规定综合判定。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及义务,可从民事、行政、刑事三个层面展开,具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确定。

一、民事赔偿责任。侵权人需承担的首要民事责任是赔偿权利人的损失。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七条规定,因不正当竞争行为受到损害的经营者的赔偿数额,按照其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经营者恶意实施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情节严重的,可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经营者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若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人民法院可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权利人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常见侵权情形包括员工违反保密协议泄露商业秘密、竞争对手通过盗窃、贿赂、欺诈等手段获取商业秘密,或第三方明知他人侵权仍获取、使用商业秘密等,均需承担此类赔偿责任。

二、行政责任。行政机关可对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处以行政处罚。《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一条明确,经营者以及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违反本法第九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例如,企业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竞争对手的客户名单、技术图纸等,并用于生产经营,监督检查部门可依法对其处以罚款,并没收因侵权获得的利润。

三、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将构成犯罪,需承担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情节严重”包括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致使商业秘密权利人破产等情形;“情节特别严重”则包括造成损失数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数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等情形。

四、相关义务。除上述责任外,侵权人还需履行特定义务。一是停止侵权行为,即立即停止获取、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商业秘密的行为,防止损害进一步扩大。二是返还或销毁商业秘密载体,如删除存储商业秘密的电子文档、返还包含商业秘密的图纸、文件等,避免商业秘密继续泄露。三是消除影响,若侵权行为导致权利人商业信誉受损,侵权人需采取公开声明等方式消除不良影响。此外,侵权人还需配合监督检查部门的调查,不得拒绝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资料。

综上,侵犯商业秘密的法律责任及义务具有多样性和严厉性,从民事赔偿到刑事处罚,旨在全面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企业及个人应强化商业秘密保护意识,避免因不当行为承担法律后果。

侵犯商业秘密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和义务(0)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