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跑路后,股东若发现公司存在税务违法行为,可通过确认举报事由、准备法定材料、选择官方渠道(12366热线、税务局官网、现场提交)提交举报,配合税务机关调查并跟进处理结果。过程中需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规,确保材料真实且自身无关联违法责任。
当法人跑路且公司存在税务违法嫌疑时,股东有权依法向税务机关举报,这一权利受法律明确保护。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税务机关应当为检举人保密,并按照规定给予奖励。股东作为公司投资人,若发现公司存在偷逃税款、虚开发票、隐瞒收入等税务问题,可按以下流程操作:
首先需明确举报事由并核实线索。股东应先通过公司财务资料、经营合同、银行流水等文件,确认是否存在具体税务违法事实,例如公司是否长期零申报却有实际经营、是否存在虚开增值税发票、是否隐瞒销售收入等。需注意,举报需基于客观事实,若仅凭猜测或无证据举报,可能因“诬告”面临法律责任。
需准备的核心材料包括三类:一是股东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名册或公司章程(证明股东身份及持股比例);二是公司税务违法线索材料,如可疑的账簿记录、虚开发票复印件、未入账的合同、银行转账凭证等;三是法人失联证明,如公安机关出具的失踪报案回执、法院公告的寻人启事等(证明法人无法联系,公司税务问题需紧急处理)。材料需整理成册,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字。
主要举报渠道包括以下三种:1. 12366纳税服务热线:拨打全国统一热线12366,选择“税收违法行为举报”模块,向接线人员提供公司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违法事实、线索材料清单及联系方式,接线后会生成受理编号,方便后续查询;2. 税务局官网在线举报:登录公司所在地省级税务局官网,通常在“互动交流”栏目下有“税收违法行为举报”入口,按提示填写举报信息并上传材料扫描件;3. 现场提交:携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主管税务机关(通常为注册地税务局)的稽查局或纳税服务大厅提交,工作人员会出具《举报材料接收回执》。
提交举报后,需积极配合税务机关调查。税务机关受理后(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会通过电话、书面或系统通知举报人补充材料或说明情况。股东作为举报人,需如实提供所知信息,不得隐瞒或伪造证据。根据《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税务机关会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但会将处理结果(如是否立案、追缴税款金额等)告知举报人(实名举报)。
关于后续跟进与结果处理,税务机关调查期限一般为60日(复杂案件可延长30日),股东可通过受理编号登录官网或拨打12366查询进度。若查实公司存在税务违法,税务机关会依法追缴税款、滞纳金,并处以罚款(通常为税款的50%至5倍);若涉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偷税金额巨大等情形,会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法人及直接责任人)。若举报不实且属故意诬告,股东可能面临《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罚款或拘留。
需特别注意股东自身法律风险**:若股东参与了公司税务违法行为(如签字确认虚假报表、参与分红却不申报个税),即使举报仍需承担连带责任;若为不知情的小股东(如仅出资未参与经营),及时举报可证明自身无过错,避免被认定为“共同违法”。建议股东在举报前咨询税务律师,梳理自身行为,评估法律风险。
综上,法人跑路后股东举报税务问题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通过合法渠道提交材料,配合调查,既能维护税收秩序,也能最大限度降低自身连带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