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约定的抚养费未支付时,可通过协商调解、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强制执行等途径解决,具体需结合实际情况选择合适方式,必要时可借助法律手段维护子女合法权益。

离婚协议书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其中关于抚养费的约定对双方均有强制执行力。若一方未按协议支付抚养费,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通过合法途径追讨,以下是具体解决方式及法律依据:

一、优先通过协商与调解解决争议

实践中,部分抚养费未支付的情况可能源于经济临时困难、沟通误解等非恶意原因。直接抚养方可先尝试与对方沟通,明确抚养费支付的具体时间、金额及方式,必要时可就支付计划达成补充协议。若自行协商无果,可向居住地的社区居委会、街道办或婚姻家庭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由第三方介入促成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方式具有成本低、效率高的优势,且能减少对子女的负面影响,是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

二、向法院提起抚养费纠纷诉讼

若协商调解无效,直接抚养方需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程序确认抚养费支付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诉讼时需准备以下材料:(1)离婚协议书原件,证明双方对抚养费的约定;(2)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证明亲子关系及子女身份;(3)对方的收入证明(如工资流水、劳动合同等),用于计算抚养费支付能力;(4)子女日常开销凭证(如学费、医疗费、生活费票据),证明实际需求。管辖法院一般为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若被告下落不明,可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法院受理后,会根据离婚协议书的约定、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经济能力等因素作出判决,判决生效后,对方仍不履行的,可申请强制执行。

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已生效法律文书

若诉讼后对方仍拒不支付抚养费,或离婚协议书已通过法院确认(如经法院调解离婚并出具调解书),直接抚养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申请强制执行需提交以下材料:(1)强制执行申请书,明确申请执行的金额、期限及依据;(2)生效的判决书或调解书(若为协议离婚,需先经诉讼取得判决书);(3)申请人与子女的身份证明;(4)对方的财产线索(如银行账户、房产、车辆信息等),以便法院采取执行措施。

法院可采取的执行措施包括:冻结、划拨对方银行存款;查封、拍卖对方名下财产;扣留、提取对方工资收入;将对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乘坐高铁等;情节严重的,可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四、特殊情况的处理方式

若对方确因重大疾病、失业等客观原因导致经济困难,暂时无力支付抚养费,直接抚养方可与对方协商暂缓支付或降低支付标准,待其经济恢复后再行补足。但需注意,经济困难不能成为长期不支付抚养费的理由,若对方故意转移财产、逃避义务,直接抚养方可收集相关证据(如财产转移记录、虚假债务证明等),提交法院追究其法律责任。

此外,若子女因升学、患病等原因导致实际需求增加,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直接抚养方可代子女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增加抚养费,不受原协议或判决的限制。

总之,离婚协议书约定的抚养费具有法律约束力,未支付时需通过合法途径理性维权,必要时可咨询专业律师,借助法律手段确保子女的基本生活和教育需求得到保障。

离婚协议书抚养费不给怎么办(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