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丢失后补写借条,需先通过沟通确认借款事实,补写时明确原借款信息、补写原因及还款约定,由双方签字确认并保留辅助证据,确保补写内容真实、完整且符合法律规定。

借条是证明借贷关系的重要凭证,若借条丢失且借款未偿还,及时补写借条可有效避免后续纠纷。补写过程需遵循法定要件和实操规范,确保补写的借条具备法律效力。

首先,补写借条前需确认借款事实。出借人应先与借款人沟通,通过书面或口头方式确认双方对原借款的金额、借款时间、支付方式、利息约定(如有)、还款计划等核心内容无争议。若存在争议,需先通过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辅助证据固定借款事实,避免补写时因信息不一致引发新纠纷。

其次,补写借条需包含关键要素。根据借款合同的法定要求,补写的借条应明确以下内容:第一,补写声明。需在借条开头注明“因原借条不慎遗失,现双方就XXXX年XX月XX日的借款事宜补写本借条,本借条内容与原借条一致,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替代原借条产生法律效力”,避免原借条被他人拾得后重复主张债权。第二,原借款信息。需写明原借款发生时间(精确到年月日)、借款总金额(同时注明大写和小写,避免篡改)、借款支付方式(如现金、银行转账、微信/支付宝转账等,转账需注明收款账户信息)、利息约定(如有,需明确利率及计算方式,且利率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LPR的四倍)。第三,还款约定。需明确还款时间(具体到年月日)、还款方式(如银行转账、现金等)、逾期还款责任(如逾期利息、违约金计算方式,违约金与利息总计不得超过法定上限)。第四,双方基本信息。需填写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姓名(与身份证一致)、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住址,确保身份可追溯。第五,签字与日期。双方需亲笔签名并按手印(手印需清晰覆盖签名),同时注明补写借条的日期(精确到年月日)。

再次,补写借条需注意实操细节。内容需真实完整,不得虚构借款事实或隐瞒关键信息,否则可能因“意思表示不真实”导致借条无效。优先选择手写,手写内容可降低篡改风险,且需使用不易褪色的黑色签字笔,避免使用铅笔、圆珠笔。保留多份副本,补写完成后,出借人和借款人应各执一份原件,必要时可复印或拍照留存(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字)。避免歧义表述,如“借款一万元”需写明“借款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利息2分”需明确为“月利率2%”或“年利率2%”,避免后续产生理解分歧。

最后,补写借条的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补写的借条若包含上述法定要素,且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即构成合法有效的借款合同,出借人可依据补写借条主张债权。若借款人后续拒绝还款,出借人可凭补写借条及辅助证据(如转账记录、沟通记录)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借条弄丢了钱还没有还怎么补借条给对方(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