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法院起诉离婚的流程主要包括准备诉讼材料、向法院立案、法院审理(含调解、庭审)、作出判决四个阶段;费用包含诉讼费(根据财产标的额计算,一般50-300元起,超过20万元部分按0.5%收取)和可能产生的律师费(非必须,需与律师协商确定)。
一、法院起诉离婚的流程
#(一)准备阶段:收集材料,明确诉求
起诉离婚前,当事人需准备核心材料,确保符合法院受理条件。必备材料包括:1. 民事起诉状(需载明双方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如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财产分割等,以及事实与理由——重点说明感情破裂的原因);2. 身份证明(原告、被告身份证复印件);3. 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4. 证据材料,如感情破裂的证据(分居协议、家暴报警记录等)、子女抚养权相关证据(出生证明、收入证明等)、夫妻共同财产证明(房产证、银行流水等)。
#(二)立案阶段:提交材料,法院审查
当事人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材料。管辖法院的确定原则为“原告就被告”,即一般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若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可向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被告下落不明或被监禁的,也可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提交材料后,法院会在7日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通知缴费并立案;材料不齐的,要求补正;不符合管辖或起诉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
#(三)审理阶段:调解优先,庭审调查
离婚诉讼中,调解是必经程序。法院会先组织双方调解,若达成一致(如同意离婚、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方案),可制作调解书,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调解不成,则进入庭审程序。庭审包括法庭调查(核实双方身份、证据质证)、法庭辩论(双方就感情是否破裂、财产分割等争议发表意见)、最后陈述(总结观点)三个环节,当事人需如实陈述事实并提供证据支持主张。
#(四)判决阶段:依法裁判,不服可上诉
庭审结束后,法院根据双方证据、法律规定及庭审情况作出判决。若认定感情确已破裂(如存在重婚、家暴、赌博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等情形),会判决准予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作出处理;若感情未破裂,一般判决不准离婚,当事人可在判决生效后6个月再次起诉。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上诉。
二、起诉离婚的费用
#(一)诉讼费:法定收取,根据财产标的计算
诉讼费是必须缴纳的费用,由原告预交,最终由败诉方承担(或双方按比例分担)。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诉讼费的收取标准为:1. 不涉及财产分割或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每件交纳50-300元(各省标准略有差异,如北京为150元,上海为200元);2. 财产总额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例如,若夫妻共同财产为50万元,诉讼费计算为:20万元以内部分按300元计,超过的30万元按0.5%计算为1500元,合计1800元。
#(二)律师费:自愿选择,协商确定
律师费并非强制费用,当事人可自行诉讼或委托律师代理。律师费金额因地区、案件复杂程度、律师资历等差异较大:简单案件(如无财产争议、双方无争议)可能在几千元;涉及大额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争夺等复杂案件,费用可能在数万元甚至更高,具体需与律师协商确定。
综上,起诉离婚的流程需经历准备、立案、审理、判决四个阶段,费用主要包括诉讼费(根据财产标的计算)和可选的律师费,当事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准备材料、选择是否委托律师,以保障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五十元至三百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二十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二十万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零点五交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