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发工资时,劳动者可优先拨打全国统一劳动保障公益服务电话12333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也可通过查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获取属地劳动监察大队电话进行针对性举报。

12333是全国统一的劳动保障公益服务电话,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接管理,主要受理劳动保障政策咨询、投诉举报、维权指引等服务。针对公司拖欠工资的情况,劳动者拨打12333后,可转接至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问题。该电话全年24小时受理语音留言,工作日人工服务时间通常为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具体以当地公布时间为准)。

拨打12333举报前,需准备的材料包括劳动者个人信息、用人单位信息及工资拖欠具体证据。个人信息需明确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工作岗位;用人单位信息需提供准确全称(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注册地址、实际经营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若知晓);工资拖欠情况需说明拖欠周期(如2023年10月至2024年1月)、累计拖欠金额、是否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否有工资条、银行流水、考勤记录等证据材料。准备充分的信息能提高举报受理效率,避免因信息不全导致流程延误。

除12333外,劳动者还可通过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属地劳动监察大队的直接举报电话。部分地区开通了线上投诉渠道,如“国家信访局”官网、当地政务服务平台的“劳动保障投诉”模块,线上提交材料可留存电子凭证,便于后续跟踪进度。需注意,劳动监察部门对投诉举报的受理时效为2年,即劳动者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2年内提出,超期可能影响权益维护。

电话举报后,劳动监察部门通常会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会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核实,若情况属实,将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拖欠工资;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其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调查过程中,劳动者需配合提供补充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转账记录、考勤表等,以证明劳动关系及工资拖欠事实。

若电话举报后问题未解决,或用人单位拒不履行支付义务,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法定前置程序。劳动者可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申请时需提交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工资流水)、拖欠工资证据等材料。劳动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一般45日内结案,案情复杂可延长15日。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等行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这些法律条款为劳动者维权提供了明确依据,劳动者可在举报或仲裁时引用,增强主张的合法性。

公司不给发工资打什么电话举报(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