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朋友骨折的伤残鉴定标准主要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骨折部位、治疗后功能障碍程度及生长发育影响划分,共10个等级(一级最重,十级最轻)。鉴定核心为“功能障碍程度”,需结合骨折愈合情况、骨骺损伤、关节活动受限等因素,由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在治疗终结后出具结论。
伤残鉴定标准的法律依据为《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该标准是我国现行唯一针对人身损害致残程度的官方鉴定标准,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各类人身损害案件,包括未成年人骨折伤残鉴定。
伤残等级共分为10级,一级为最重(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十级为最轻(部分功能障碍)。与成人不同,小朋友处于生长发育阶段,鉴定时需重点考虑生长潜能、骨骺损伤对骨骼发育的影响,而非仅以成人的功能障碍标准直接套用。例如,骨骺(长骨两端负责生长的软骨组织)损伤可能导致肢体短缩、关节畸形,即使短期内功能障碍不明显,也可能因长期生长异常构成伤残。
具体部位骨折对应的常见等级如下:
四肢长骨骨折:若为单纯线性骨折,愈合后无畸形、关节活动正常,通常不构成伤残;若骨折累及骨骺(如肱骨、股骨、胫骨的骨骺损伤),根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十级条款“青少年四肢长骨骨折累及骨骺”,可直接认定为十级伤残;若骨折后遗留关节活动受限,需结合关节功能丧失程度:膝关节、肘关节等大关节功能丧失10%以上(如伸直或屈曲受限)构成十级,丧失25%以上可能达九级,丧失50%以上达八级,以此类推。
脊柱骨折:单纯椎体压缩性骨折(压缩程度达1/3以上)或椎体粉碎性骨折,愈合后无神经损伤,通常构成十级;若骨折合并脊髓损伤导致肢体瘫痪(如双下肢截瘫、四肢瘫),等级显著提高,具体需根据肌力分级(如肌力0级属一级伤残,肌力1-2级可能二级至四级)。
其他部位骨折:颅骨线性骨折无后遗症(如头痛、癫痫)不构成伤残;凹陷性骨折(深度≥1cm)或伴脑损伤导致神经功能障碍(如记忆力减退、肢体肌力下降),可能构成十级或更高;肋骨骨折需4根以上(或2根以上伴畸形愈合)才可能构成十级,小朋友肋骨弹性较好,单纯1-2根骨折通常不达标。
鉴定流程需注意:必须在“治疗终结后”进行(骨折常规治疗终结为3-6个月,涉及骨骺损伤需观察1-2年,确认是否影响生长发育),由监护人委托司法局备案的司法鉴定机构(需具备“法医临床鉴定”资质),提交完整病历(手术记录、出院小结)、影像学资料(X光、CT、MRI)及身份证明,鉴定机构通过医学检查(如关节活动度测量、肌力评估)结合标准条款出具报告。
家长需注意:切勿自行判断伤残等级,保存所有医疗记录(尤其是骨骺损伤的随访记录),涉及侵权纠纷(如交通事故、校园事故)时,建议在协商赔偿前完成鉴定,避免因“私了”遗漏后续治疗费用(如生长畸形矫正手术)。最终等级以鉴定机构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为准,该文件是主张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法定依据。

法律依据: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4.1
应以损伤治疗后果或者结局为依据,客观评价组织器官缺失和/或功能障碍程度,科学分析损伤与残疾之间的因果关系,实事求是地进行鉴定。
受伤人员符合两处以上致残程度等级者,鉴定意见中应该分别写明各处的致残程度等级。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4.4
本标准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划分为10个等级,从一级(人体致残率100%)到十级(人体致残率10%),每级致残率相差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