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过户流程需根据离婚方式(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差异办理,核心步骤包括材料准备、申请过户、审核缴费及领取新证;费用标准主要涉及登记费、交易手续费等行政费用,夫妻离婚析产过户免征契税、个人所得税,具体金额因房屋面积、区域政策略有差异。
离婚房产过户是离婚后财产分割的重要环节,需结合离婚方式(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明确流程,并依据国家相关政策确定费用。以下从流程和费用两方面详细说明:
一、离婚房产过户办理流程
#(一)协议离婚房产过户流程
协议离婚需双方就房产归属达成一致并签订离婚协议,具体流程如下:
1. 材料准备:需提前准备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离婚证或离婚登记证明、经婚姻登记机关备案的《离婚协议书》(需明确房产归属及过户约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房产证)、房屋平面图(可至房产档案馆调取)等材料。若房屋存在贷款未结清,需先与贷款银行协商变更抵押权人,或提前结清贷款解除抵押,否则无法直接办理过户。
2. 提交过户申请:双方共同到房屋所在地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过户申请,填写《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并提交上述材料。部分城市支持线上预约(如通过当地政务服务网或不动产登记中心APP),可减少现场排队时间。
3. 审核与实地查看:不动产登记中心对材料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核,必要时会对房屋状况进行实地查看(如核实房屋面积、是否存在查封抵押等限制)。审核通过后,会出具《受理通知书》并告知缴费事项。
4. 缴纳费用并领取新证:凭《受理通知书》缴纳相关费用(登记费、交易手续费等),缴费后等待制证,一般10-30个工作日可领取新的不动产权属证书,证书上登记人为房产归属方。
#(二)诉讼离婚房产过户流程
诉讼离婚中房产归属由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确定,流程与协议离婚的主要差异在于无需双方共同到场,具体如下:
1. 材料准备:需准备单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院生效的《民事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需明确房产归属)、不动产权属证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若对方不配合过户,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出具该通知书)。若房屋有贷款,同样需先处理抵押问题。
2. 单方申请过户:可由房产归属方单方携带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过户,无需原配偶配合。若判决书或调解书未明确过户细节(如未注明房屋地址、产权证号),需先联系审理法院出具《补正裁定书》补充信息。
后续审核、缴费、领证流程与协议离婚一致,法院文书具有强制执行力,若原配偶拒绝配合,可凭协助执行通知书直接办理过户。
二、离婚房产过户费用标准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夫妻之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4号)及《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规定,夫妻离婚后通过析产方式分割房屋产权,属于共有财产分割,不征收契税、个人所得税,仅需承担以下行政费用:
1. 不动产登记费:住宅类房屋80元/套,非住宅类房屋550元/套(部分城市对离婚析产过户有减免,以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公示为准)。
2. 交易手续费:住宅类房屋按建筑面积收取,标准为6元/平方米(双方各承担3元/平方米,若一方放弃权利则由受让方单独承担);非住宅类房屋10元/平方米。例如,100平方米的住宅,交易手续费为600元。
3. 测绘费:若房屋未办理过不动产统一登记(原房产证无测绘附图),需重新测绘,费用约1.36元/平方米,具体以测绘机构收费标准为准。
需注意,上述费用不包含房屋贷款结清相关费用(如提前还款违约金、解押手续费等),若房屋存在贷款,需先与银行协商处理,相关费用按贷款合同约定执行。此外,部分城市对离婚后短期内(如1年内)再次交易房屋可能有税费调整,需提前咨询当地税务部门。
三、注意事项
1. 材料真实性:离婚协议需经婚姻登记机关备案,诉讼离婚文书需为法院生效法律文书,避免因材料瑕疵导致过户失败;2. 区域政策差异:部分城市(如北京、上海)对离婚房产过户有特殊规定(如限购政策影响),需提前通过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官网或热线(如12345政务服务热线)确认细节;3. 及时办理过户:离婚后应尽快办理房产过户,避免因原配偶债务纠纷导致房屋被查封,影响产权归属。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