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小孩抚养权归母亲,户口可以与父亲分开,即户口可随母亲迁移。户口登记与抚养权归属分属不同法律范畴,只要符合户籍管理规定,经法定程序即可办理户口迁移,不受抚养权归属直接限制。
根据我国户籍管理相关法律规定,户口迁移的核心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该条款明确:“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这意味着,离婚属于法定户口变动事由,只要符合条件,孩子户口可随抚养权人(母亲)迁移,与父亲户口分开。
从法律性质看,抚养权与户口登记分属不同范畴。抚养权是父母对子女的人身权利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而户口登记是国家对公民身份信息的行政管理手段,两者虽可能存在关联,但并非必然绑定。即使孩子户口随母亲,父亲仍需承担抚养义务;反之,户口随父亲也不影响母亲行使抚养权。
具体办理户口迁移时,需遵循以下流程:首先,由抚养权归属方(母亲)作为户主或监护人,向拟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包括离婚证、抚养权判决书或协议书、母亲的户口簿、孩子的原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等。其次,经迁入地派出所审核,符合条件的会开具《准予迁入证明》;随后,母亲需携带该证明到孩子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最后,持《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完成户口与父亲的分离。
实践中,若父亲对户口迁移存在异议,需优先通过协商解决。根据《公安部关于对因家庭矛盾导致户内成员无法使用本户居民户口簿有关问题的批复》,若父亲拒不提供户口簿,母亲可凭法院生效的抚养权判决书、离婚证等材料,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户口迁移,派出所经核实后应予以办理,不得因一方拒绝而推诿。若协商无果,母亲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户口迁移的合法性,凭法院判决文书直接办理手续。
需注意的是,不同地区户籍政策可能存在差异,例如部分城市对户口迁入有居住年限、房产证明等附加要求,建议办理前咨询拟迁入地派出所户籍科,明确具体材料清单和流程。此外,户口迁移应始终以保护孩子利益为原则,尽量减少对孩子生活、学习的影响,避免因户口问题引发父母矛盾,损害孩子身心健康。
综上,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母亲时,户口可以依法与父亲分开,只要按照法定流程办理,即可实现户口迁移。过程中需注重协商沟通,必要时借助法律手段保障权益,同时遵守当地户籍管理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