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与合同专用章在使用范围、管理规定、权力象征上存在区别。公章使用范围广泛,可代表企业处理各类事务;合同专用章主要用于签订合同。

使用范围不同,公章的使用范围最为广泛。它可以用于企业的各类对内对外文件,比如公司向政府部门提交的申请报告、与合作伙伴的往来公函、公司内部的人事任免文件等。几乎企业所有需要以法人名义表达意志的场合,都可以使用公章。而合同专用章则主要用于企业签订各类合同。在商业活动中,当企业与供应商、客户等签订采购合同、销售合同、租赁合同等各类合同时,使用合同专用章来确认合同的效力。

管理规定不同,公章的管理更为严格。因为公章的使用范围广、效力大,一旦出现问题可能会给企业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所以企业通常会制定严格的公章使用审批制度,使用公章需要经过多层级的审批,并且会有详细的使用登记记录,包括使用时间、使用人、使用事由等。合同专用章的管理相对来说灵活性稍高一些,但也有相应的管理制度。一般在涉及重大合同签订时,也需要经过一定的审批流程,但对于一些日常的、金额较小的合同,审批流程可能会相对简化。

权力象征不同,公章是企业法人权利的象征。它代表着企业的整体意志和最高权力,在对外交往中具有最强的公信力。合同专用章主要体现企业在合同签订方面的意思表示,是企业在合同事务上的专门授权。它侧重于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其效力主要局限于合同相关的事务。

公章与合同专用章的区别(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