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死后遗产的继承需根据法定继承顺序或遗嘱内容确定。法定继承中,父母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兄弟才能继承遗产;若有遗嘱且明确兄弟继承,即使存在父母,也需按遗嘱执行。

遗产继承的核心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相关规定,需结合法定继承顺序与遗嘱继承规则综合判断。

首先,需明确法定继承的顺序。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法定继承人分为两个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里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范围明确且具有优先性。在法定继承中,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继承人才有权继承遗产。因此,儿子去世后,若父母在世(即存在第一顺序继承人),无论是否有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如配偶、子女),兄弟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都无权参与继承。

其次,需区分不同家庭结构下的继承情形。若儿子生前已婚或育有子女,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需与配偶、子女共同继承遗产,一般情况下按人数平均分配(特殊情况如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继承人可适当多分)。例如,儿子有配偶、一子一女及父母,遗产需由配偶、子女(2人)、父母(2人)共5人平均分配,兄弟仍不参与。若儿子无配偶、无子女,父母作为唯一第一顺序继承人,将全额继承遗产,兄弟依然无权继承。

最后,需注意遗嘱继承的特殊性。根据《民法典》第1123条,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若儿子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将遗产指定由兄弟继承,即使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在世,也需按遗嘱内容执行。但这种情况属于例外,需满足遗嘱合法有效(如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内容真实、形式符合法律规定等),实践中较为少见。

综上,法定继承中父母的继承优先级远高于兄弟,仅在无父母、配偶、子女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兄弟方可继承;若存在有效遗嘱指定兄弟继承,则按遗嘱处理。具体继承时需结合是否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遗嘱情况综合判定,必要时可通过法律途径确认继承人范围及份额。

儿子死后遗产归父母还是兄弟继承(0)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