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判决书不签字通常不会影响其法律效力。法院送达判决书有多种方式,当事人是否签字并非判决书生效的必要条件。

离婚诉讼中,当法院作出判决后会向当事人送达离婚判决书。即使当事人拒绝签字,也不会阻止判决书产生效力。

依据法律规定,法院送达诉讼文书的方式有多种。当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这意味着,即便当事人不签字,法院也能完成送达程序。

离婚判决书的生效主要取决于上诉期是否届满以及是否上诉。如果是一审离婚判决书,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当事人有权提起上诉。在这十五天上诉期内,若双方均未上诉,上诉期满后判决书即生效。如果是二审离婚判决书,因其为终审判决,自送达之日起便立即生效。所以,当事人是否签字与判决书是否生效并无直接关联。

不签字这种行为并不能改变判决结果。如果当事人对判决结果有异议,正确的做法是在规定的上诉期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通过合法的上诉程序来争取改变判决结果。而不是通过拒绝签字这种方式来表达不满,因为这不会对判决的效力和结果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离婚判决书不签字不会影响其法律效力,当事人若对判决不服应通过合法途径解决。

离婚判决书不签字会有什么后果吗(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条

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能够确认其收悉的电子方式送达诉讼文书。通过电子方式送达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受送达人提出需要纸质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提供。

采用前款方式送达的,以送达信息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