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离婚,孩子一般会判给母亲抚养。

在法律层面,对于哺乳期离婚时孩子抚养权的判定有明确的规定和考量因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由于哺乳期的孩子通常不满两周岁,所以一般情况下会判给母亲。这主要是基于孩子的生理和心理需求,母亲在哺乳期能够给予孩子更贴心的照顾和喂养,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孩子可能会判给父亲。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会予以支持。一是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例如母亲患有严重的肺结核等传染病,继续由母亲抚养可能会对孩子的健康造成重大威胁。二是母亲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比如母亲对孩子不管不顾,不履行照顾、教育等抚养义务。三是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比如母亲存在吸毒、赌博等不良行为,可能会对孩子的成长产生不良影响。

如果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也会予以支持。在判定孩子抚养权时,法院始终是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进行综合考量的,会全面考虑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多方面因素,以确保孩子能够在一个良好的环境中健康成长。

哺乳期离婚孩子怎么判(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