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处理中是可以扣留驾驶证的。在特定情形下,交警有权依法扣留事故当事人的驾驶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存在多种可以扣留驾驶证的情况。《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明确指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驾驶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的。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如果驾驶人存在上述这些违法行为,交警就会依法扣留其驾驶证。例如,发生事故时发现驾驶人有饮酒迹象,经过酒精检测确认属于酒驾,那么交警必然会扣留其驾驶证,并且按照酒驾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罚款、暂扣驾驶证甚至吊销驾驶证等处罚。

在一些事故调查过程中,为了查明事故真相,获取相关证据,交警也可能会暂时扣留驾驶证。比如事故责任认定不清晰,需要对驾驶人的驾驶资格、驾驶状态等进行进一步核实,就可能采取扣留驾驶证的措施。

当驾驶证被扣留后,驾驶人需要按照交警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处理完毕后,根据不同情况,驾驶证可能会被发还,也可能会面临暂扣、吊销等不同的处理结果。事故处理中扣留驾驶证是一种常见且合法的执法手段,目的是保障交通安全和依法处理事故。

事故处理能否扣留驾驶证(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条

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

(二)拒绝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场所和物品进行消毒处理的;

(三)准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的;

(四)出售、运输疫区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者可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物品,未进行消毒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