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男方不出庭,法院会区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若男方系原告不出庭,按撤诉处理;若男方系被告,一般情况下法院会传唤,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但因离婚案件有其特殊性,在首次起诉时若被告不出庭且无法查明夫妻感情是否破裂,通常不会判决离婚。
在离婚诉讼中,当事人的出庭情况对案件的审理有着重要影响。需要明确男方在案件中是作为原告还是被告。
如果男方是原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也就是说,男方作为原告不出庭,又没有正当理由的,法院会按照撤诉来处理该离婚案件。若男方之后还想离婚,需要重新提起诉讼。
如果男方是被告,情况相对复杂一些。一般而言,法院在受理离婚案件后,会向被告送达传票,通知其出庭参加诉讼。若男方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不过,由于离婚案件涉及到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以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诸多问题,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所以,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是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不出庭,法院难以查明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通常不会轻易判决离婚。
但是,如果男方存在下落不明的情况,法院可以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向其送达诉讼文书。公告期满后,视为已经送达,即使男方不出庭,法院也可以依法缺席判决。如果男方确实有特殊情况无法出庭,比如因重大疾病、在国外无法及时回国等,应当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说明不能出庭的原因以及对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的看法。
离婚案男方不出庭会有不同的处理结果,具体要根据男方在案件中的角色以及实际情况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七条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前款所列单位,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受贿论,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