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起诉费即案件受理费,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等。
在民间借贷纠纷中,起诉费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时需要缴纳的案件受理费,其计算方式是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来确定的。具体标准如下:
1. 不超过1万元的情况:每件只需交纳50元。这是一个固定的收费标准,对于涉及金额较小的民间借贷案件,是一个相对较低的成本。
2. 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例如,若诉讼请求的金额是5万元,1万元部分交50元,超过1万元的4万元部分按照2.5%计算,即40000×2.5% = 1000元,总共需交纳1000 + 50 = 1050元。
3.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比如诉讼请求金额为15万元,1万元交50元,1万至10万元部分为(100000 - 10000)×2.5% = 2250元,超过10万元的5万元部分按照2%计算为50000×2% = 1000元,总计2250 + 1000 + 50 = 3300元。
4. 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 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 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 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 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 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如果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案件受理费会减半交纳。需要注意的是,起诉费一般由原告在起诉时预先缴纳,最终由败诉方承担。若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三百四十六条
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传唤、拘传、拘留、逮捕,开展勘验、检查、搜查、查封、扣押、冻结、讯问等侦查活动,应当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办案协作请求,并在当地公安机关协助下进行,或者委托当地公安机关代为执行。
开展查询、询问、辨认等侦查活动或者送达法律文书的,也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办案协作请求,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通报。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一十七条
办理行政案件需要异地公安机关协作的,应当制作办案协作函件。负责协作的公安机关接到请求协作的函件后,应当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