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撞伤人的责任界定需依据当事人的行为对事故发生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一般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

在电动车撞伤人的事故中,责任界定是一个复杂且关键的问题,通常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断。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明确了责任划分的一般原则。如果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事故发生,那么该方承担全部责任。例如,电动车驾驶者闯红灯、逆行等严重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导致撞到行人,此时电动车驾驶者通常要承担全部责任。

若双方或多方当事人都存在过错,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比如,行人在没有人行道的道路上未靠路边行走,而电动车驾驶者超速行驶,双方都对事故的发生有一定过错,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定电动车驾驶者承担主要责任,行人承担次要责任;或者双方过错程度相当,承担同等责任。

当各方均无导致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时,各方均无责任。例如,电动车正常行驶,行人突然因自身疾病晕倒在电动车行驶路线上,导致碰撞,这种情况下可能认定为意外事故,双方都无责任。

如果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那么他方无责任。比如行人故意冲向正常行驶的电动车,此时电动车驾驶者无责任。

在实际处理中,交警会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等方式,综合判断各方的责任。对于责任认定结果,当事人若有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责任界定不仅关系到民事赔偿问题,在某些情况下还可能涉及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所以,准确合理地界定电动车撞伤人的责任至关重要。

电动车撞伤人责任界定是怎样的规定(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