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一般没有赡养公婆的法定义务,但如果老人的儿子去世或无力赡养,儿媳在特定情况下可能存在道义上的赡养责任。若老人缺乏生活来源、生活困难需要赡养,可先尝试与儿媳及其家人协商沟通,若协商不成,老人可让自己的其他子女以老人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子女履行赡养义务。
从法律层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赡养义务主要存在于子女与父母之间,儿媳并没有直接赡养公婆的法定义务。在一些特殊情形下,比如老人的儿子去世,儿媳继续与公婆共同生活且形成了事实上的赡养关系,那么儿媳可能在一定程度上需要承担照顾老人的责任。
当遇到儿媳不赡养老人的情况时,第一步可以尝试进行协商。因为家庭纠纷通过协商解决往往是比较理想的方式。可以邀请家族中有威望的长辈、基层调解组织等介入,组织双方坐下来心平气和地沟通,明确老人的需求以及各方的责任和义务。了解儿媳不赡养的原因,是经济困难、家庭矛盾还是其他问题,针对性地寻求解决方案。
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老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由于儿媳通常无直接赡养义务,老人可以依靠自己的子女。让其他子女以老人的名义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赡养纠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例如老人的经济状况证明、身体状况证明等,以证明老人确实需要赡养以及子女有能力却不履行赡养义务。
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决。一旦判决生效,如果子女仍然不履行赡养义务,老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通过多种方式保障老人的合法权益,比如冻结子女的银行账户、扣划款项用于支付老人的赡养费等。老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在遇到赡养问题时,有多种途径可以解决。

法律依据:
《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 第一条
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第二条
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