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期间工资发放情况需分不同情形。若公职人员被采取留置措施,在未被开除公职前,一般停发工资待遇,按本人原基本工资的75%计发生活费;待审查结束有结论后,再根据具体情况处理。若最终认定其未受处分或不构成犯罪,会补发工资。

留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的一项重要调查措施,主要针对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关于留置期间工资发放问题,有明确的政策依据和处理方式。

当公职人员被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后,其工资待遇会受到相应影响。在留置期间,通常会停发工资待遇,改为按本人原基本工资的75%计发生活费。这是因为在留置阶段,案件还处于调查过程中,公职人员的行为是否构成违法犯罪以及应承担何种责任尚未确定。采取这样的工资处理方式,既能保障被留置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又能体现对可能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约束。

待留置调查结束,会根据不同的处理结果来确定后续的工资发放情况。如果最终认定被留置人员不构成违法犯罪,或者虽有违法违纪行为但未受到处分,那么会补发其在留置期间停发的工资。例如,经过调查发现被留置人员是被错误指控,不存在违法犯罪事实,此时就会恢复其正常工资待遇,并补发留置期间少发的部分。

若被留置人员最终被认定构成犯罪并被依法判刑,或者受到开除公职等处分,那么其工资待遇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一般会停止发放工资。例如,公职人员因贪污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同时被开除公职,其工资关系也会随之终止。

留置期间工资的发放是一个依据调查结果动态调整的过程,既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也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留置期间工资怎么发(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