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犯罪嫌疑人不承认造成他人轻伤二级的事实,只要有充分证据证明其实施了伤害行为并导致该结果,依然会按照故意伤害罪进行定罪量刑。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在司法实践中,犯罪嫌疑人不承认犯罪事实是较为常见的情况,但这并不影响司法机关依据证据来认定犯罪和进行量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致人轻伤的,构成故意伤害罪。轻伤二级属于轻伤范畴,通常会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幅度内量刑。
司法机关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会全面、客观地收集证据。证据的种类丰富多样,包括但不限于被害人的陈述,即被害人对案件发生经过的描述;证人证言,了解案件情况的证人所提供的证词;物证,如作案工具等;鉴定意见,像伤情鉴定报告,它能确定被害人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例如现场的监控录像、手机拍摄的视频等。
如果这些证据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足以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了伤害行为,并且导致被害人达到轻伤二级的后果,那么即使犯罪嫌疑人不承认,法院也会根据证据来认定其有罪。在量刑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动机、手段、是否有自首、立功、坦白等情节,以及犯罪行为对被害人造成的影响等。例如,如果犯罪嫌疑人有自首情节,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犯罪嫌疑人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并取得谅解,在量刑时也可能会得到从宽处理。证据是认定犯罪和量刑的关键,而不是犯罪嫌疑人是否承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二十八条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六十七条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