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主要依据《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等相关规定。单位申请查询本单位在职人员或者拟招录人员的犯罪记录,要符合一定的情形和遵循相应的程序。
在我国,关于单位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相关规定有明确的规范。《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是重要的依据文件。
该规定明确,单位可以查询本单位在职人员或者拟招录人员的犯罪记录,但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从业禁止的规定。也就是说,并非单位随意就可以申请查询员工或拟招录人员的犯罪记录,必须是在法律、行政法规有从业禁止相关要求的特定情形下才可以进行。例如,在一些涉及公共安全、金融安全、教育等特殊行业,法律规定某些有犯罪记录的人员不得从事相关工作,此时单位为了确保招录人员符合从业要求,就可以依据规定申请查询。
单位申请查询时,应当提交单位介绍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查询申请表,以及查询对象系单位在职人员或者拟招录人员的有关材料。公安机关会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核和查询,并出具相应的结果。
相关规定还对查询结果的使用和保密等方面作出了要求。单位对于查询获得的犯罪记录信息,只能用于特定的合法用途,并且要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如果单位违反规定使用、泄露犯罪记录信息,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一系列规定既保障了单位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获取相关信息,也保护了个人的隐私和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
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