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费一般要给到被赡养人去世时结束。不过在一些特定情况下,赡养义务可能提前终止。

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从法律层面来看,赡养义务具有持续性,通常是从被赡养人需要赡养开始,一直持续到被赡养人生命终结。这是基于父母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和伦理道德,以及法律所赋予的责任。

正常情况:在正常情况下,只要父母健在且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子女就应当履行赡养义务,按时支付赡养费。例如,父母年迈体弱,无法通过劳动获得足够的收入来维持生活,子女就需要提供经济上的支持,保障父母的生活质量。这种赡养义务是长期的、稳定的,贯穿父母的余生。

特殊情况: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可能导致赡养义务提前终止。一是被赡养人去世,这是最常见的赡养义务终止情形。被赡养人去世后,赡养关系自然消灭,子女无需再支付赡养费。二是赡养人与被赡养人之间的身份关系解除。比如,通过合法的收养程序,养子女与养父母建立了新的父母子女关系,同时与亲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消除,那么养子女对亲生父母的赡养义务也随之终止。三是子女丧失赡养能力。如果子女因重大疾病、残疾等原因,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和经济来源,确实无法履行赡养义务,在经过法定程序认定后,赡养义务可能会暂时或永久终止。但这种情况需要严格的法律认定和相关证据支持。

赡养费的支付期限一般以被赡养人去世为终点,但在特殊情况下,赡养义务可能会提前终止。在实际生活中,赡养问题往往涉及到复杂的家庭关系和法律规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处理。

赡养费要给到什么时候结束(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