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离婚财产分配不好,可以先尝试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法院对财产进行合理分割。

在夫妻离婚时,财产分配是一个关键问题。当双方无法就财产分配达成一致时,首先可以考虑协商解决。协商是一种较为平和、灵活的方式,双方可以在相对友好的氛围中,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和需求,重新审视财产分配方案。在协商过程中,双方应保持理性和冷静,充分沟通自己的想法和诉求,也倾听对方的意见,尽可能找到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例如,对于房产、车辆等大额财产,可以根据双方对财产的贡献、实际使用情况等因素进行协商分配。

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那么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来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先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这些共同财产,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进行分割。比如,如果一方在婚姻中存在过错行为,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法院在分割财产时会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的权益,可能会让过错方少分财产。

对于一些特殊财产的处理,法院也有相应的规则。例如,对于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认定和分割。夫妻双方在向法院提起诉讼时,要注意收集和提供相关的财产证据,如财产的购买凭证、产权证书等,以便法院能够准确地查明财产状况,做出合理的判决。

夫妻双方离婚财产分配不好怎么办理(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