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二审下判决书的时间需依据具体情形确定。通常情况下,二审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但存在特殊情况可延长审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不过,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这里的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包括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也就是说在最高院层面,其审理期限没有明确的固定时间限制,会根据具体案件情况来确定。
在司法实践中,案件实际的审理时间还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比如案件的复杂程度,如果案件涉及众多证据、大量证人,需要进行详细的调查和质证,那么审理时间必然会延长。再如司法资源的调配情况,法院在某一时期案件数量较多,可能会导致审理进度受到一定影响。
二审程序中还可能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导致时间的不确定性。例如,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新的证据、事实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或者出现需要补充侦查等情况,都会使审理时间相应增加。所以,刑事案件二审下判决书的时间不能一概而论,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