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拘留人员需遵循法定程序,包括出示拘留证、通知家属、进行讯问等,同时要保障被拘留人员的合法权益,拘留结束后根据情况作出释放、转为其他强制措施等处理。
当警方决定拘留人员时,首先要遵循严格的审批程序。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证是执行拘留的合法凭证,由公安机关签发,上面会明确被拘留人的基本信息、拘留的原因和依据等内容。
在执行拘留后,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这是为了保障家属的知情权,让他们能够及时了解被拘留人的情况。
警方还需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对被拘留人进行讯问。通过讯问,进一步核实案件情况,查看是否存在错误拘留的情况。如果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在拘留期间,要保障被拘留人员的合法权益。被拘留人员享有基本的生活保障,如提供必要的饮食、住宿条件等。同时,他们也有权利委托律师,律师可以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等。
对于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如果符合逮捕条件的,公安机关会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如果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
如果拘留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措施的,警方会依法对被拘留人员变更强制措施。警方在处理被拘留人员的整个过程中,都要严格依法进行,确保每一个环节都符合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