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逃逸交警大队的处理流程主要包括受理报案、现场勘查、调查取证、责任认定、处罚执行以及移送起诉等环节。

受理报案。当接到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报警后,交警大队会立即接受,并询问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形态、车辆信息、逃逸驾驶人的特征等情况,做好记录。同时,根据事故情况迅速确定是否需要出警以及出警警力的安排。

接着进行现场勘查。交警到达事故现场后,会对现场进行细致的勘查工作。包括对事故现场的痕迹,如刹车痕迹、碰撞痕迹等进行测量和分析,以判断事故发生时车辆的行驶状态和速度;收集现场遗留的物证,如车辆碎片、血迹等;对事故现场周围的环境进行勘查,查看是否有监控摄像头等可以提供线索的设备。

然后进入调查取证阶段。交警会通过多种方式进行调查,一方面会走访事故现场周边的群众,了解事故发生时的具体情况,是否有人目睹逃逸车辆及驾驶人的特征等;另一方面,调取事故现场及周边的监控视频,排查逃逸车辆的行驶轨迹。还会对车辆登记信息进行查询,通过车辆的信息寻找车主及相关线索。

在掌握了足够的证据后,交警大队会进行责任认定。根据事故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所获取的证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逃逸事故的责任进行认定。一般情况下,逃逸方会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之后是处罚执行。对于逃逸驾驶人,交警大队会根据其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处罚措施包括罚款、吊销驾驶证、行政拘留等。如果逃逸行为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逃逸行为涉嫌犯罪,交警大队会将案件移送至检察机关进行起诉。检察机关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由法院进行审判。

事故逃逸交警大队的处理流程(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