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解除合同的赔偿需根据解除合同的具体情形来确定。若属于违约解除,违约方一般需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若属于法定或约定的合法解除情形,通常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在合同关系中,直接解除合同的赔偿问题是一个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需要依据不同情况进行分析。
若一方违约直接解除合同,违约方要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例如,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卖方违约直接解除合同,买方为购买该房屋已经支付了一定的中介费用、定金等,并且因为房价上涨,若合同正常履行买方可以获得房屋增值的利益,这些都可以要求卖方进行赔偿。
若是因不可抗力等法定情形直接解除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比如,因自然灾害导致建设工程无法继续进行,双方可以解除合同,一般无需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证明。
若合同中有约定解除情形及相应的赔偿方式,应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例如,合同中约定一方提前解除合同需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那么当出现约定的解除情况时,违约方就需要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在确定赔偿金额时,还需要遵循可预见规则。即违约方的赔偿责任应以其在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为限。如果损失是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一般无需对该部分损失进行赔偿。
直接解除合同的赔偿要综合考虑合同约定、法律规定以及具体的违约情形等多方面因素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