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时,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在租房过程中,若租房合同未约定违约金,当一方违约时,并不意味着违约方无需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对于出租方而言,如果承租方违约提前退租,出租方的实际损失可能包括寻找新租客期间房屋空置的租金损失、因承租方提前退租导致的租金差价损失等。例如,原本租金每月3000元,因承租方提前退租,再次出租时租金降为每月2800元,那么这每月200元的差价就是损失之一。同时,若在寻找新租客期间房屋空置了一个月,这一个月的租金3000元也是损失。出租方可以就这些实际损失要求承租方进行赔偿。
对于承租方来说,如果出租方违约,比如提前收回房屋,承租方的实际损失可能包括重新寻找合适房屋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如搬家费、中介费等,以及可能因新房屋租金上涨而产生的额外租金支出。假设重新找房花费了500元中介费,搬家费300元,新房屋租金比原房屋每月多200元,那么这些费用都可以作为实际损失要求出租方赔偿。
在主张赔偿时,守约方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实际损失。如租金支付凭证、中介费用发票、搬家费用收据等。通过合理的举证,让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以弥补因违约行为给自己带来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