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诈骗立案流程一般包括报案、受案、审查和立案四个主要环节。报案人向公安机关提供相关线索和证据,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进行审查,若符合立案条件则予以立案。
报案环节。发现网络诈骗后,当事人需要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如聊天记录、转账记录、交易凭证等。然后可以前往当地公安机关的派出所或者经侦部门进行报案,也可以通过拨打110报警电话进行报案。在报案时,要尽可能详细地向警方描述诈骗的过程,包括何时、何地、通过何种方式遭遇诈骗,诈骗分子的特征、联系方式等信息。
受案。公安机关在接到报案后,会对报案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的登记和记录。会制作受案登记表,记录案件的基本情况,包括报案人的身份信息、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等。同时,会向报案人出具受案回执,告知报案人案件已经受理。
之后是审查环节。这是立案流程中的关键环节。公安机关会对受案材料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判断是否存在犯罪事实,以及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审查的内容包括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等。对于一些复杂的网络诈骗案件,公安机关可能会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取证,如查询银行账户流水、调取网络数据等。
立案。如果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范围的,公安机关会制作立案决定书,正式立案。立案后,公安机关会展开全面的侦查工作,收集犯罪证据,追捕犯罪嫌疑人。如果经审查认为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公安机关会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报案人。报案人如果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