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经济诈骗罪需满足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经济诈骗罪并非一个确切的罪名,通常涵盖了合同诈骗罪、票据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等多种罪名。不过,一般来说构成此类犯罪有以下条件规定。
客体要件:经济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经济诈骗罪。比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
客观要件: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
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单位也可能成为某些经济诈骗罪的犯罪主体,比如合同诈骗罪,单位可以作为犯罪主体承担刑事责任。
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即使在客观上使用了欺骗手段,如为了临时借用资金而虚构事实,准备日后归还的,不构成经济诈骗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