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工伤认定书,若还在申请期限内,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可以自行申请。若超过申请期限,可尝试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提起民事诉讼等途径解决。
工伤认定书是认定职工所受伤害是否属于工伤的重要依据。当没有工伤认定书时,首先要关注申请期限。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用人单位未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而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在申请时,需要准备一系列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诊断病历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如果超过了上述申请期限,情况会相对复杂。此时,职工一方可以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看能否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若协商不成,还可以考虑通过提起民事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不过,民事诉讼中对于伤害的举证责任等方面与工伤认定程序有所不同,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伤害是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以及伤害与工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等。还可以寻求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组织的帮助,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没有工伤认定书并不意味着权益无法保障,但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途径积极争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