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酒驾,同饮人一般在存在过错的情况下需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其义务主要是在饮酒过程中及酒后尽到合理的提醒、劝阻、照顾、护送和通知义务。若不存在过错,则无需担责。

在法律层面,同饮人对酒驾者并不必然承担责任,关键在于同饮人是否存在过错行为。

同饮人的义务体现在多个方面。在饮酒过程中,有提醒、劝阻同饮者不要过量饮酒的义务。比如,当发现有人已经明显有醉意,还在继续大量饮酒时,同饮人应及时进行劝阻。如果同饮人明知对方要开车,却没有劝阻其饮酒,这就可能存在一定过错。

酒后,同饮人有照顾、护送和通知的义务。照顾义务要求同饮人关注饮酒者的身体和精神状态。若饮酒者已经处于醉酒状态,同饮人应确保其安全,不能任由其独自行动。护送义务是指将饮酒者安全送回家中或其他安全的场所。例如,在聚会结束后,对于醉酒且要酒驾的人,同饮人应安排人员将其送回家,而不是让其自行驾车离开。通知义务则是在必要时通知饮酒者的家属。

当同饮人没有尽到上述义务时,可能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如果酒驾者发生交通事故并造成他人损害,同饮人可能要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一定比例的民事赔偿责任。比如,同饮人在明知对方要开车的情况下,不仅没有劝阻其饮酒,还极力劝酒,最终导致酒驾者发生事故并造成他人受伤或财产损失,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定同饮人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如果同饮人已经尽到了合理的提醒、劝阻等义务,酒驾者仍然坚持酒驾,那么同饮人通常无需承担责任。因为每个人都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不能将酒驾的全部责任归咎于同饮人。

酒后酒驾同饮人负什么责任和义务(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