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律师不能会见犯罪嫌疑人时,可先分析不能会见的原因,然后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如与看守所等监管场所沟通协调、向相关司法机关反映情况、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会见权利等。

在司法实践中,律师不能会见犯罪嫌疑人可能由多种原因导致,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并采取合适的应对办法。

若因手续问题导致不能会见。比如律师提交的会见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律师应及时按照监管场所的要求补充或完善相关手续。通常需要携带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等基本材料。在发现手续问题后,要尽快准备好正确完整的材料,再次申请会见。

如果是监管场所方面的原因,例如工作人员对法律规定理解有误、工作安排失误等。律师可以与监管场所进行积极有效的沟通,向其说明律师依法享有会见权的法律依据,如《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争取监管场所尽快安排会见。若沟通后仍无法解决,律师可以向该监管场所的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情况,要求其督促监管场所依法安排会见。

若涉及特殊案件,根据法律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如果是这种情况,律师应及时与侦查机关取得联系,了解不能会见的具体原因和许可的条件,按照要求申请会见许可。

若律师的会见权受到非法阻碍,律师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维护自身权利。可以向律师协会、司法行政机关等相关部门投诉,要求对阻碍律师会见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同时,也可以在后续的诉讼过程中,将此情况作为维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一个方面向法庭提出。律师要通过合法、合理的方式,尽最大努力保障自己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从而更好地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服务。

律师不能会见犯罪嫌疑人怎么办(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十九条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