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积金缓缴一般应在缓缴期满后及时补齐。对于受疫情影响申请缓缴的,在2024年10月至12月期间应完成补缴。

政策背景与一般规定公积金缓缴是在特定情况下,企业因经营困难等原因,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可以采取的一项措施。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不同情况制定了相应的缓缴及补缴政策。一般来说,企业在获得公积金缓缴批准时,会明确缓缴的期限,缓缴期满后,企业需要按照规定及时补齐缓缴期间的公积金。这是为了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职工在购房、租房等情况下能够正常使用公积金。受疫情影响的缓缴补缴规定受疫情影响,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了阶段性支持政策。按照政策,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在2024年6月30日前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应在2024年10月至12月期间完成补缴。在缓缴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影响。这一政策既考虑了企业在疫情期间面临的经营压力,给予一定的缓冲时间,又保障了职工的公积金权益。逾期未补缴的影响如果企业未按照规定时间补齐缓缴的公积金,可能会面临一定的后果。对于职工而言,可能会影响其公积金贷款的申请额度、贷款资格等。对于企业来说,可能会面临相关部门的督促整改,甚至可能会影响企业的信用记录。因此,企业应重视公积金缓缴及补缴工作,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执行。

北京公积金缓缴什么时候补齐(0)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