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不让看孩子需要的证据材料包括证明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约定或判决、对方阻碍探望事实等方面的材料。

证明身份关系的证据是必不可少的。这通常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等,以证实起诉人与孩子之间存在法定的亲属关系,是具有探望权的主体。比如,父母的身份证可以明确其身份信息,而户口本能够清晰显示父母与孩子的亲属关系,这是确立起诉人合法地位的基础。

关于存在探望权约定或判决的证据。如果双方是通过协议离婚的,需要提供离婚协议书,其中应明确约定了探望权的行使方式、时间等内容。例如,离婚协议中写明每周六上午一方可以探望孩子,这就为起诉提供了明确的依据。要是通过法院判决离婚,要提供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这些法律文书中会对探望权作出具体的规定,是主张权利的重要凭证。

能够证明对方阻碍探望事实的证据至关重要。常见的有录音录像资料,比如在探望孩子时,对方拒绝让起诉人见到孩子,此时用手机录制下现场的情况,包括对方的言语和行为,就可以作为有力的证据。还可以有证人证言,如当时在场的邻居、朋友等,他们目睹了对方阻碍探望的过程,其证言能够增强证据的可信度。报警记录也有一定的证明作用,如果因为对方阻碍探望而报警,警方的出警记录可以证实发生了阻碍探望的事件。

为了更好地支持自己的诉求,还可以收集一些其他辅助证据,比如因无法探望孩子给起诉人造成精神痛苦的相关证据,如心理咨询记录等。在准备证据材料时,要尽可能全面、真实、合法,以提高胜诉的几率。

不让看孩子起诉需要什么证据材料(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五条

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五条

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