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程序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流程较快,若双方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经过30天冷静期后,再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一般顺利的话一个多月可完成。诉讼离婚流程较长,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审限为三个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审限为六个月,如有特殊情况还可延长。
协议离婚。协议离婚需要夫妻双方自愿,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第一步是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第二步是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第三步是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四步是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第五步是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如果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就需要通过诉讼离婚。第一步是起诉,原告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第二步是立案,法院对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第三步是调解,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调解可能会贯穿整个诉讼过程。第四步是审理与判决,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进行审理,如果适用简易程序,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一审判决后,如果当事人不服判决,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上诉,进入二审程序。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