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拘留人一般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但存在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除外。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无法通知”的情况包含多种,比如被拘留人没有家属,被拘留人提供的家属联系方式无法取得联系,或者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及时通知等。而“有碍侦查”通常是指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等情况。

在治安拘留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七条,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二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这里虽然没有明确“及时”的具体时长,但在实践中也应尽快通知。

通知家属这一规定,主要是保障被拘留人的合法权益,让其家属及时知晓其情况,同时也体现了执法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家属在接到通知后,可以为被拘留人提供必要的帮助,如聘请律师等。

派出所拘留人多久通知家属(0)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七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