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调解不成与批捕成功的时间并无直接关联。批捕成功的时间主要取决于是否符合逮捕条件以及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办案流程,一般需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下可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检察院应在七日内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
在刑事案件中,调解通常涉及民事赔偿等方面的协商,其结果并不会直接决定批捕的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一般情况下,这个提请时间是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也就是说,从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拘留开始计算,三天内公安机关要完成对案件情况的初步侦查和判断,认为符合逮捕条件的,就要向检察院提出批捕申请。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这里的特殊情况并没有明确的法律列举,通常由公安机关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判断,比如案件调查取证难度较大、关键证据获取需要更多时间等。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由于这类案件的复杂性和调查难度,公安机关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这为公安机关充分侦查案件、收集证据提供了更充足的时间。
当公安机关将提请逮捕的材料提交给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如果检察院批准逮捕,公安机关会立即执行逮捕;如果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所以,从拘留到批捕的时间,最短可能是三天加七天共十天,最长可能是三十天加七天共三十七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