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犯取保候审后接到检察院电话通知的时间并不固定,要根据具体案件的侦查进度、复杂程度等因素来确定。一般来说,可能在几个月内,也可能更久。
在诈骗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并不意味着案件的终结。案件会继续按照刑事诉讼程序进行。
侦查阶段由公安机关负责。公安机关对诈骗案件进行侦查,收集证据等工作。这个阶段的时间长短差异很大。如果案件事实清晰、证据收集相对容易,公安机关可能会较快侦查终结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但如果案件复杂,涉及众多被害人、大量资金流向需要核实等情况,侦查时间就会延长。例如一些跨区域的诈骗团伙案件,可能需要较长时间来梳理犯罪事实和证据链条。
当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会将案件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在收到案件材料后,会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包括对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等进行审查,还可能会提审犯罪嫌疑人。按照法律规定,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一般为一个月,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但如果检察院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每次补充侦查的期限为一个月。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后,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所以,从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到接到检察院电话通知,可能短则几个月,长则可能达到一年甚至更久。这期间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如案件本身的复杂程度、证据收集难度、是否需要补充侦查等。因此,很难明确具体的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