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所满15天一般是在上午工作时间放人,通常是早上八点到十点之间,但具体时间可能因各地拘留所的规定和工作安排而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方面,根据《拘留所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被拘留人拘留期满,拘留所应当按时解除拘留,发给解除拘留证明书,并返还代为保管的财物。这里强调了“按时解除拘留”,然而法律并没有明确具体到几点。实际操作情况,在实际中,拘留所大多会在上午工作时间放人。这是因为上午是正常的办公时间,便于办理相关的手续。一般早上八点拘留所工作人员开始上班,随后着手准备被拘留人员的出所事宜,包括核对信息、返还财物、发放解除拘留证明书等。通常在八点到十点之间完成这些流程后放人。不过,不同地区的拘留所可能存在差异。有些拘留所可能由于工作安排、人员数量等因素,放人时间会稍晚一些,但基本都在上午。特殊情况,如果遇到特殊情况,比如被拘留人涉及案件需要进一步调查、处理相关后续事宜等,可能会影响正常的放人时间。但这种情况相对较少,并且必须有合法的依据和程序。如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存在违反拘留所管理规定等行为,可能也会导致放人时间有所变动。虽然大致有上午工作时间放人的普遍规律,但具体时间还是要以当地拘留所的实际安排为准。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