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赔偿财产分配需综合多方面因素确定。一般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存在法定过错情形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共同财产分割时会倾向于无过错方,个人财产通常归个人所有。
在离婚财产分配中,首先要明确财产的性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属于个人财产。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遵循一定的原则。双方可以先自行协商,达成一致的分配方案。如果协商不成,则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例如,在房产分割时,可能会考虑房屋的购买时间、出资情况、登记情况等因素。
当存在法定的离婚赔偿情形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了以下几种情形: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比如一方在婚姻期间与他人长期同居,另一方作为无过错方就可以要求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对因过错方的行为导致的实际财产损失进行赔偿,如因家庭暴力造成的医疗费用等。精神损害赔偿则是对无过错方精神上受到的伤害进行补偿,具体数额会根据过错程度、损害后果等因素由法院确定。
在分配财产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实现公平合理的分配结果。同时,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证明对方存在过错的证据、财产的权属证明等,以便在离婚过程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