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对方不偿还债务,需先明确债务性质,若为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应共同承担,可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解决;若为对方个人债务,可直接要求其偿还,协商不成可起诉

首先要确定债务的性质。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而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属于个人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即使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对债务分担进行了约定,该约定也仅对夫妻双方有效,不能对抗债权人。当对方不偿还债务时,可以先尝试与对方进行友好协商,明确告知其应承担的债务责任,提醒其履行还款义务。在协商过程中,要注意保留相关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以备后续可能的法律程序使用。

若协商不成,可以寻求第三方调解机构的帮助,如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调解机构会根据双方的情况进行调解,促使双方达成还款协议。

如果调解也无法解决问题,那么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如债务合同借条、转账记录、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等,以证明债务的存在、性质以及对方应承担的还款责任。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

如果是对方的个人债务,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对方偿还。若对方拒绝,同样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获得胜诉判决后,如果对方仍然不履行还款义务,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冻结、划拨其银行存款,查封、拍卖其财产等措施来实现债权。

离婚后对方不偿还债务怎么办理(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