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女儿跟谁比较好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并没有绝对答案。一般而言,要考虑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意愿、女儿自身意愿(女儿达到一定年龄时)、生活环境稳定性等,以保障女儿能在健康、稳定的环境中成长。
抚养能力是一个重要因素。抚养能力包括经济实力和精神关怀能力。经济上,稳定的收入能为女儿提供良好的生活条件,如优质的教育资源、舒适的居住环境、充足的医疗保障等。如果一方有稳定且较高的收入,能够承担女儿成长过程中的各项费用,无疑为女儿的生活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而精神关怀能力也同样关键,父母需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陪伴女儿,关注她的心理需求,帮助她解决成长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例如,耐心倾听她的烦恼,给予鼓励和支持,培养她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
抚养意愿也不容忽视。如果一方真心希望抚养女儿,会投入更多的情感和精力在女儿身上,给予她充分的爱和关怀。相反,如果一方只是出于某些利益考虑而争夺抚养权,可能无法给予女儿真正需要的关爱,不利于女儿的身心健康。
女儿自身的意愿也很重要。当女儿达到一定年龄,具备一定的认知和表达能力时,她的想法应该被尊重。法律通常也会考虑子女的意愿,尤其是在十周岁以上的情况下。女儿可能更倾向于和与自己关系更亲密、相处更融洽的一方生活。
生活环境的稳定性对女儿的成长也至关重要。稳定的生活环境包括熟悉的居住地点、学校、社交圈子等。频繁更换生活环境可能会让女儿感到不适应,影响她的学习和心理健康。如果一方能够为女儿提供相对稳定的生活环境,对她的成长会更为有利。确定女儿跟谁生活更好需要全面、综合地考虑各种因素,以女儿的最大利益为出发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