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欠款对方不给且没钱,可先与对方协商制定还款计划,若协商不成,可凭借离婚协议书向法院起诉。获得胜诉判决后,若对方仍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若对方确实暂时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其有财产时可恢复执行。
当遇到离婚协议书欠款对方不给且声称没钱的情况,不要急于采取强硬措施。可以尝试与对方进行友好协商。了解对方没钱的具体原因,比如是暂时的资金周转困难,还是有其他合理理由。在协商过程中,双方可以重新制定一个合理的还款计划,明确还款的时间节点和金额,这样既能给对方一定的缓冲时间,也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协商无果,那么就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凭借离婚协议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起诉时,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如离婚协议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双方的身份信息等,以证明欠款事实的存在。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进行审理。如果法院认定离婚协议书合法有效,欠款事实清楚,会依法作出判决,要求对方按照协议约定偿还欠款。
若获得了胜诉判决,但对方仍然不履行还款义务,此时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一系列强制执行措施,如查询、冻结、划拨对方的银行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对方的财产等。如果经过法院调查,发现对方确实暂时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这并不意味着债权的消灭,一旦发现对方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债权人可以随时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在整个过程中,要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一般来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所以,要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避免因超过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