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既是经济犯罪,也是刑事犯罪行为。经济犯罪是指在经济活动中,为谋取不法利益,违反国家经济法规,严重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的犯罪;刑事犯罪是指违反刑法规定,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处罚性的行为。职务侵占符合这两类犯罪的特征。
从经济犯罪角度来看,职务侵占具有明显的经济属性。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这种行为通常发生在经济活动领域,涉及到公司、企业等经济组织的财产权益。犯罪人通过非法手段侵占单位财物,直接影响了单位的正常经济运转和财产安全,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例如,一些企业员工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的货款、物资等,导致企业资金周转困难,生产经营受到影响,这显然对经济秩序造成了破坏,符合经济犯罪的特征。
从刑事犯罪角度来看,职务侵占行为触犯了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明确规定了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和相应的刑罚。该罪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它不仅损害了单位和其他股东的利益,也破坏了社会的诚信和公平原则。一旦达到刑法规定的数额标准,就会被认定为犯罪行为,要受到刑事处罚。根据犯罪情节的轻重,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并处罚金等刑罚。
综上所述,职务侵占兼具经济犯罪和刑事犯罪的双重属性。它既对经济秩序造成了破坏,又违反了刑法规定,是一种需要受到法律制裁的严重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