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刀重伤害一般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在我国,持刀重伤害行为通常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的重伤,依据相关的人体损伤鉴定标准来确定,是指机体完整性遭到严重破坏或功能严重障碍。
如果持刀重伤害导致他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罚会更为严厉,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所谓“特别残忍手段”,比如使用刀具反复砍杀、挖眼、割耳、砍手足等,严重折磨被害人身体的情形;“严重残疾”一般也是依据相关的伤残鉴定标准来认定,通常是指被害人身体功能严重受损,生活难以自理等情况。
不过,在司法实践中,量刑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例如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故意程度,如果是临时起意伤害他人与有预谋的伤害,量刑可能会有所不同。还有犯罪嫌疑人是否有自首、立功、坦白等从轻处罚情节,或者是否属于累犯等从重处罚情节。犯罪嫌疑人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在量刑时也可能会适当从轻处罚。而被害人对于案件的发生存在过错的,同样会对犯罪嫌疑人的量刑产生影响。持刀重伤害的具体量刑需要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准确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