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撞人责任的认定需依据具体情况判断,一般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可能是电动车一方负责,也可能是被撞一方负责,或者双方都有责任。
在判断电动车撞人谁负责任时,要考虑多方面因素。
如果电动车一方存在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如闯红灯、逆行、超速行驶、酒驾等,导致撞人事故发生,通常电动车一方要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例如,电动车驾驶人闯红灯与正常行走的行人相撞,那么该驾驶人就需要对行人的受伤及相关损失承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包括电动车在特定情况下)应当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行驶,违反此规定造成事故的,需承担相应责任。
若被撞一方存在过错,比如行人不走人行横道、突然横穿马路等,也会影响责任的划分。在这种情况下,可能双方都要承担一定责任。例如,行人没有在人行横道行走,突然从路边窜出,电动车驾驶人虽采取了一定的避让措施但仍撞上行人,此时行人自身存在一定过错,可能会减轻电动车一方的责任。
如果电动车一方是正常行驶,而被撞一方故意制造碰撞等情况,被撞一方可能要承担全部责任,这种情况属于“碰瓷”行为。
当发生电动车撞人事故后,应立即报警,由交警部门进行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等工作。交警会根据事故现场的实际情况,依据交通法规来认定双方的责任,并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该认定书是确定双方责任的重要依据,后续的赔偿等事宜通常也会以此为基础进行处理。如果双方对责任认定结果有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