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犯和帮助犯存在一定区别。从犯是我国刑法中的法定概念,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帮助犯是理论概念,指在共同犯罪中以各种方式帮助实行犯实行犯罪的人。二者在概念侧重点、作用表现等方面存在不同。

从概念角度来看,从犯是一个法定概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而帮助犯是理论上的分类,侧重于强调其对实行犯的帮助行为。

在作用表现方面,从犯包含了起次要作用和辅助作用两种情况。起次要作用的从犯,通常是直接参与了犯罪行为,但相较于主犯,其行为的强度、对犯罪结果的影响力等较小。例如在盗窃犯罪中,从犯可能只是在旁边望风,协助主犯完成盗窃行为,并且其在整个犯罪过程中的参与程度相对较浅。而帮助犯主要是为实行犯提供物质或者精神上的帮助,一般不直接实施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比如为盗窃犯提供盗窃工具、提供被害人的行踪信息等,帮助犯的行为是围绕着实行犯展开,为实行犯顺利实施犯罪创造条件。

在量刑上,从犯由于是法定概念,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而帮助犯的量刑,在司法实践中通常也是会考虑其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大小等因素,但并没有像从犯那样有明确的法定量刑原则,更多是依据具体案情和其帮助行为的性质、程度等综合判断。

从范围上看,从犯的范围更广,它既可以包含起辅助作用的帮助犯,也可以包含起次要作用的实行犯。而帮助犯仅仅局限于为实行犯提供帮助的这一类犯罪分子。

从犯和帮助犯的区别在哪(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三条

家庭成员之间应当互相帮助,互相关爱,和睦相处,履行家庭义务。

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